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共 250 间,其中综合医院、中医院、妇幼保健院、慢性病防治院各1间、镇乡卫生院12间、分院10 间、门诊部 3间、厂矿或学校办医疗机构 6 间、社会办医疗机构2间、民营医院 2 间、卫生站 171 间,个体诊所 36 间。